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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5年“6·30” 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03日 字体大小: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2025年“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工作方案》,决定开展2025年教育系统“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5年过渡期最后一年,也是“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15周年。开展“6·30”助力乡村振兴活动,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必然要求,是凝聚社会各界合力、加力提速推进“百千万工程”的有效载体,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更好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抓手。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6·30”活动的重大意义,从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切实增强开展这项活动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分工合作、密切协作,按照今年的活动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广泛动员党员干部职工和学生(不含小学生)积极参与“6·30”活动。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出发,不逼捐,不摊派,注意方式方法,重在发挥捐款活动的育人作用。本着“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的原则,引导广大学子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确保学生充分了解活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要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活动主题加强宣传,通过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和学生电视台等形式,积极宣传“6·30”活动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

    要严格按规定开展捐赠活动,不得下达捐款指标,不得硬性或变相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捐赠款物,要对募集款物进行审计监督,捐赠款可用于我省镇村、东西部协作及对口支援地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等乡村振兴相关项目。

    请各二级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并于7月10日16:00前将捐款明细表(签字盖章扫描电子版+可编辑电子版)及金额提交至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