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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第七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预发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18日 来源: 院团委 字体大小:

    各高等学校:
      为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精神,培养适应社会发展的建设人才,团省委、省科协、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七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具体事宜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3月—6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三、承办单位
      广东药学院
    四、参赛对象
      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五、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组委会,由主办、承办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和广东药学院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评委会,由组委会聘请经济类、管理类等学科的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高校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校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六、方式及推进步骤
      竞赛分预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 3月31日前,各高校举行校内预赛。
      2. 4月9日前,各高校报送参加全省复赛的作品和《作品登记表》至组委会办公室(广东药学院团委)。每个高校可申报10件作品参赛,每个团队(个人)只能申报1件作品。获得上一届全国“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铜奖以上奖项的高校,可额外报送2件作品,获得上一届省“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金奖的高校可额外报送1件作品。额外报送作品最多为2件。
      3. 4月底,组织全省复赛评审,确定铜奖作品和进入决赛作品。
      4. 5月,举行全省决赛,组织优秀作品展览,确定金奖、银奖作品和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
      5. 6月中旬,各校将进入全国竞赛的作品进一步充实完善后报团省委学校部,由学校部统一报送全国组委会。
    七、奖项设置
      竞赛设集体奖:金奖、银奖、铜奖、创意团队奖、团队表现奖、优秀组织奖、企业贡献奖;个人奖:金、银、铜牌和优秀CEO(首席执行官)、金、银、铜牌和优秀CFO(财务总监)、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广东大学生科技学术节的重要竞赛项目,各高校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到位,积极发挥活动在推进人才培养、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学生自主创业与就业工作的重要作用。
      2.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网站等载体,采取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在校园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活动在大学生中的影响,使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3.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高校要以竞赛为契机,在学生中深入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引导大学生开展职业生涯规划,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九、相关事项
      1.组委会将严格保守参赛作品涉及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参赛者与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持有人的一切纠纷与组委会无关。
      2.组委会将对作者和作品的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参赛资格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刻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已获奖的将追回所得一切奖励及荣誉,并以适当形式公布。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二○一〇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