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省学联组织建设,促进省学联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选拔省学联学生干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拔职位
省学联秘书处职能部门部长及副部长。包括:综合事务部、信息调研部、新媒体工作部、联络发展部共4个部门。
二、选拔条件
省学联学生干部面向我省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公开选拔,需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2.熟悉和掌握学生工作的原则和规律,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责任心,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作风正派,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和影响力;
3.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习能力,成绩优秀,无考试作弊、挂科等情况;
4.综合素质高,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参选人员须有1年以上大学学生干部工作经历,且在大学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曾任或现任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中层正职以上职务;
(2)曾任或现任校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
(3)曾任或现任院系学生会主席或院系团委学生主要负责人;
(4)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者;
(5)任班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期间,获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等省级以上荣誉。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高校推荐。各高校团委可针对学联秘书处职能部门推荐最多6名优秀学生干部参选,推荐表见附件1;
2.学生自荐。符合资格学生可自荐报名,报名表见附件2。
(二)书面审查
省学联秘书处将对参选人进行书面审查,择优进入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拟定在2015年6月6日上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取统一命题,以闭卷的形式考试。主要测试候选人综合素质和与学联工作岗位相关的知识和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根据笔试结果择优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候选人的领导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对学生工作了解情况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择优录取,确定省学联储备干部名单。
四、职务定岗
(一)实习考核
省学联储备干部将进行为期两个月的实习、考核。考核期要求候选人积极参加学联工作,遵守学联的各项制度章程。
(二)审批任命
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考核期储备干部的综合表现,以及在校课程安排,确定省学联各职能部门部长1名、副部长2-4名,任期一个学期。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须保证每周至少2.5天值班时间。任职名单报请省学联秘书处审议通过后,发任命通知。
省学联秘书处将根据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在任期内表现,选拔省学联助理主席。省学联助理主席要求担任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1个学期以上。
(三)职务任期
省学联助理主席,秘书处职能部门部长、副部长任期为一学期,在任期结束后进行考核,根据综合表现确定第二学期的助理主席,部长、副部长名单。
(四)任职要求
各省学联干部要遵守省学联章程,按照规定积极参与省学联的各项工作,切实履行职责。
五、工作要求
1.各相关院校团委、学生会组织要高度重视,根据团省委、省学联的统一要求和推进节奏,广泛发动,积极推进,切实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力求选送最优秀的学生干部参加省学联的干部选拔。各职能部门的学生干部可在任期结束后的一年优选推荐参选省学联执行主席的选拔;
2.选拔工作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选拔程序参与各项考核,凡出现拉关系、打招呼、拉选票等不良竞争行为者一律取消参选资格,切实做到程序公正、过程公开、考核公平;
3.有意愿参加省学联的干部选拔的学生干部(含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在填写好报名表后,加盖院、校团委公章,由校团委统一整理,并将电子版、纸质版报名表于6月1日12:00前将报名表送至省学联秘书处。
附件:1.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学联干部推荐表(高校推荐)
2.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学联干部推荐表(学生自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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