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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天河学院委员会团员教育评议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22日 来源: 院团委 字体大小: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是团组织结合共青团的特点和团员成长进步的内在规律要求,在实践中摸索形成的团员教育形式。学院团委于每年四至五月在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中开展教育评议活动,其目的是要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严肃团的纪律,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团员教育评议活动的方法和步骤

    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以团支部为单位,一般应按学习教育、个人总结、民主评议、团籍注册、表彰先进与组织教育等步骤进行。

    (一)学习教育

    组织团员学习上级团组织规定的有关文件及资料,结合本校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艰苦创业教育,以及国情教育和团的基本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学习教育可采取集中讲授和个人自学、宣传教育等形式进行。

    (二)民主评议

    在团员进行个人总结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由团员个人宣读个人总结,其他团员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支委员会根据团员的一贯表现和民主评议意见,对团员做出综合评议,交系团总支审核,最后将评议结果报院团委。

    (三)表彰先进与组织教育

    团员评议结果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对评议活动中评选出来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各院应予以表彰,积极宣传先进事迹,在团员中树立榜样;对不合格团员,要进行严肃的组织教育,处理和处分团员均应按正常组织程序进行,填写由院团委印发的团员组织处理审批表,并存入该团员档案。

      二、 各类型团员标准

    (一)不合格团员

    放弃共产主义信仰,严重违反法规、校纪和团组织纪律的,丧失团员条件,在教育评议中拒不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经帮助仍不改正的极少数团员。(二) 合格团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积极贯彻党在新时代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热爱祖国和党的教育事业,专业思想牢固。

    3.遵守法规校纪,爱护公物,无故意破坏公物行为。

    4.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努力完成党、团交给的各项任务。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按时完成作业,自觉遵守课堂纪律和考试纪律,无旷课和考试作弊现象。

    6.参加系、班组织的各类活动,积极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

    7.自觉增强团员意识,履行团员义务,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没有无故缺席现象。

    8.一年内无受过院、系或团内处分。

    (三) 优秀团员

    优秀团员在符合合格团员标准的基础上,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立场坚定,政治素质好;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

    2、学习党的基础理论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等条件下已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优先考虑。

    3、热爱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学习、生活和各种校园文化活动中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贡献突出。

    4、按时缴纳团费。

    5、无违纪行为或处分记录。

    6、在学习上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积极参加各种校园文化活动或学生社团组织的优先考虑。

    (四)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干部除必须具备优秀团员标准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工作,锐意进取;作风扎实,与时俱进;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积极主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热爱本职工作,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踏实肯干,所负责的工作成绩突出。

    3、从事团的工作或担任团的干部职务不少于3个月。

    4、在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中,认真组织,积极参加,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曾在校外文体活动、技能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中获得奖励的优先考虑。

    5、为人正直,注重团结协作,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6、坚持原则,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团支部标准

    (一)领导班子健全,分工明确,熟悉业务,热心团的工作,积极带领团员开创团支部工作的新局面;对本支部每学期的工作有计划、有安排。

    (二)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支部成员间团结协作,分工合作。

    (三)充分发挥支部核心作用,支委会关心团员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支部成员关心集体,团结互助,风气正。

    (四)团员青年积极要求进步,递交入党申请的人数超过班级总人数的65%,团支部推优工作规范。

    (五)班级团支部学风、班风优良,班集体在系部各项考核排名中位于前列。

    (六)支部工作有特色,活动有创新。

    (七)支部内无违纪现象发生。

    (八)组织生活健全。“能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丰富多彩的第二课堂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活动思想性强,收效好;团员组织观念强,能按时缴纳团费,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达90%以上。

    (九)团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执行、维护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班风学风;能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按时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相关文件和批示精神;学习活动正常化;学雷锋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经常化。

      四、具体要求

    (一)各系应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团员教育评议活动计划报院团委审批。

    (二)开展教育评议前各系必须组织团支部书记学习文件精神,详细部署团员教育评议的各项工作,以保证“工作到支部”。

    (三)学生党员也要参加每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

    (四)教育评议活动结束以后,各团总支必须作好书面总结并将工作总结和团员教育评议鉴定表交院团委。

    (五)注册过程中发现团员证遗失者,须由团员本人递交检讨及上交补办申请书,经系团总支、院团委核实后加以证明,统一时间到院团委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