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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举办第十五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8日 字体大小: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教育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以及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以及党中央致词精神,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五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体艺术季(以下简称“文体艺术季”)。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届文体艺术季将以线上线下融合联动模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粤享青春 艺创未来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活动机构:本届文体艺术季成立组委会,由主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活动的各项统筹工作;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

    四、活动内容

    本届文体艺术季设“思想政治引领类”“文艺体育竞赛类”两类活动,分6个项目开展。

    (一)思想政治引领类活动

    1.第八届“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评选活动。面向全省征选在思想引领、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实践公益、文艺体育、对外交流、道德风尚、改革争先、疫情防控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青年大学生,通过民主推荐、材料遴选、线上终审等环节,评出广东大学生年度十大人物及提名奖。通过活动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灯塔”。

    2.“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建设成果展示交流活动。面向全省各高校,有效梳理、集中展示“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工作开展三年来的工作实践和有关成果,对于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学校有关经验做法予以推广,充分展示学校共青团思想引领育人成果和风采,不断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引领的工作实效。

    (二)文艺体育竞赛类活动

    3.第十五届广东大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开展,引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赛制,分设专业组(声乐相关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参赛。通过激发青年学生参与热情,为学生提升艺术修养、实现艺术梦想提供平台。

    4.第十五届广东大学生舞蹈大赛。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开展,引入线上为主、线下为辅的赛制,分设专业组(舞蹈相关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参赛。通过挖掘一批思想导向积极向上的优秀舞蹈作品,为学生提高艺术表演水平、展现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搭建舞台。

    5.第十届广东大学生书画艺术作品大赛。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开展,分设专业组(书法、绘画、艺术设计类专业学生参加)和非专业组,接受个人或组队形式提交作品参赛。通过比赛彰显岭南气质,促进艺术交流,提升学生的艺术创作能力和鉴赏能力,营造浓厚的艺术教育氛围。

    6.“i运动,粤青春”——广东大学生校园趣味体育活动“云接力”。面向全省在校大学生开展,由“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发出倡议,各高校自行在校内开展趣味运动会、迷你马拉松、集体健身操等形式的体育活动,推动“三走”活动深入开展,并通过自有新媒体平台向其它高校发出“接力”邀请,从而展示在校学生的健康风采,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五、评审工作

    (一)评审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审。

    (二)评委安排

    1.评委邀请:为保证活动与比赛的公平公正,评委专家由组委会统一安排。

    2.评委构成:思想政治引领类活动的评委由主办单位作为初审委员会,邀请专家学者、社会媒体等相关领域代表组成终审委员会;文艺类竞赛活动评委由业界知名人士、专家学者等组成。

    六、奖项设置与表彰要求

    (一)奖项设置

    面向参与活动的高校,设立“优秀组织奖”;面向参与指导的老师,设立“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面向参与活动的学生,设立一、二、三等奖等奖项。

    (二)评选标准

    “优秀组织奖”根据各高校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承办单位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评选。凡获得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项目,其指导老师可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原则上每个项目授予不超过2名老师);一、二、三等奖等奖项比例根据比赛实际情况由组委会办公室设定。

    (三)表彰办法
    主办单位于2021年1月在组委会办公室官网公示各子项目获奖名单,同时评选相关奖项并对获奖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相关证书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加盖主办单位公章,证书发放等工作由各承办单位协助完成。

    七、工作要求

    (一)严防疫情,压实责任。各单位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照所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从严从细抓好执行;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对所有参加活动人员、工作人员等开展流行病学史筛查、健康状况监测等防疫举措。各承办单位要在活动开展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并报组委会办公室。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单位要将文体艺术季作为本辖区、本系统、本学校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广泛发动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承办省级校园文体艺术季子项目的高校要充分结合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精心策划活动内容形式,有效发挥省级示范作用,充分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以线上为主的方式探索新形势下的青年大学生文体交流活动模式。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单位要及时做好活动的过程报道和总结提炼工作,积极整合新媒体平台和矩阵力量,开发设计主题鲜明、内涵丰富、学生喜爱的宣传产品,不断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联系人:蔡立、王鸿吉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体育局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