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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两红两优”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05日 字体大小: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01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参评资格:成立满 1 年(其中 2020 级团支部不参与评选);本级及下级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书记配备率达 90%以上;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达 100%;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主题教育实践完成率达 100%;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且参学比不低于 85%;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团员连续 3 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2%(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2023 年“对标定级”等次为“五星级”;除此之外,优良班风评比排名后 5%的班级不得参评五四红旗团支部;参评五四红旗团总支除满足以上基本条件外,按团委提供的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详见附件 2)进行排名,共评选 2 个(文科、工科各 1 个),奖金 1000元/个。

    02优秀共青团员参评资格:团龄不少于 1 年;2017 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2022、2023 年团员评议结果均为“优秀”;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上的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小时(周期为 2023 年 5 月-2024 年 3 月);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年满 18 周岁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按期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按期缴纳团费;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班级前 30%;近一年无挂科记录(2022-2023-2 学期至 2023-2024-1 学期),入校以来无违纪记录;所属团支部 2023 年“对标定级”为“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不得参评;优良班风评比排名后 5%的班级团员不得参评。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

    03优秀共青团干部参评资格:以团干部身份从事团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年;2022、2023年团员评议结果均为“优秀”;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 志愿”系统)上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 小时(周期为 2023 年 5 月-2024 年 3 月);本人任职的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所在团支部的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 5%(团费交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3 月);个人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班级前 30%以内,近一年无挂科记录(2022-2023-2 学期至 2023-2024-1 学期),入校以来无违纪记录;所属团支部 2023 年“对标定级”为“后进团支部”和“软弱涣散团支部”的,不得参评;优良班风评比排名后5%的,不得参评。

    二、推荐办法及时间

    01推荐办法

    1.“优团、优干”必须由所在团支部进行推荐,报团总支审核,报党总支审阅,送团委审定;

    2.各团总支须按团委分配的推荐名额确定推荐人选,并认真整理、填写、上报推荐材料;

    3.各团总支上报的推荐个人和团支部必须经过团总支考察,并征求所在党总支意见后上报。

    02推荐时间

    各团总支和团委下属学生组织务必于4 月16 日前将PDF盖章扫描版申报材料(包括“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汇总统计表、推荐表,申报荣誉的支撑材料,如获奖证书、i 志愿服务时长等),以学院为单位上报团委,文件命名为“学院/校级组织+2024 年五四表彰评优材料”发送至团委邮箱 gjsthxyxtw@qq.com;校级团学组织由校学生会统一上报。材料要求真实、齐全、严谨、清晰,逾期不报者或补交拖延者将视作自动放弃评优名额。

    评选相关文件见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