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新疆谢伊特小学戍边支教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队队员回信精神,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6—2027 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6〕4 号)工作安排,以及团省委、省委社会工作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工作部署,我省继续实施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现转发上级相关文件,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严格遵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广泛做好政策宣传、报名动员及相关组织工作。
一、工作内容
2026—2027年度,由省财政支持,面向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名单》所列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3000名志愿者(含延期服务志愿者)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个地市以及肇庆市、惠州市龙门县、博罗县、惠东县基层服务。服务期为1年。
2026—2027年度“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纳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围绕推动“百千万工程”实现“五年显著变化”,设置“百千万工程”专项服务、乡镇综合服务、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学校社会工作服务、青年工作等专项(详见附件)。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导向,聚焦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向项目实施地域的省“百千万工程”典型县镇村、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重点帮扶镇和巩固提升镇等倾斜调整。
进一步鼓励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持续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进一步凸显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实践育人的功能,以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以下简称“青马工程”)西部计划专项为抓手,建立长链条育人体系,努力将项目建设成为新时代新征程青年志愿者在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百姓民生、服务基层治理的实践中感悟思想伟力、凝聚奋进力量、展现青春作为的学校。
二、实施步骤
(一)确定实施规模和服务岗位(4月前)
1.服务县及其实施规模审定。服务地市项目办(设在团市委)根据省项目办审定的实施规模和地方财政承受能力、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等,合理规划本年度服务县及其实施规模。因服务管理不力导致发生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绩效评价不合格的服务县,本年度不再派遣志愿者,并于次年取消其项目服务县资格,整改到位后再重新申请确定。
2.服务岗位确定。服务县项目办负责本县服务岗位采集和申报,报地市项目办审核确认并汇总至省项目办,经省项目办审定后录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予以发布。其中,原则上县级及以下工作岗位比例≥95%,青年工作岗位比例≤10%,乡村教育、乡村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岗合计比例≥25%。
(二)招募选拔(4月至5月)
1.招募指标确定。省项目办负责统筹项目的招募指标,根据各高校近年招录情况,综合高校层次结构制定高校名额分配方案,并于4月30日前下达至高校项目办。
2.宣传动员。各级项目办按照省项目办招募宣传工作要求集中开展宣传动员,用好各类宣传产品,全面用好新媒体和传统媒体、校园媒体等各类阵地,利用宣讲会、报告会、校园招聘会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宣传推介,让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及时有效、全方位了解掌握项目信息、政策和典型事迹,踊跃报名参加。
3.选拔标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身心健康并通过西部计划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见西部计划官网:http://xibu.youth.cn)。有志愿服务经历、服务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的优先录用。
4.报名时间和方式。高校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于5月10日前应分别通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和“i志愿”系统进行双注册报名,按要求正确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报名表后,交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高校项目办对学生报名信息真实性等进行审核。
5.选拔方式和流程。省项目办负责广东省内报名学生的选拔统筹工作,指导报名学生所在高校项目办统一开展笔试、面试、心理测评等选拔工作。高校项目办要建立和完善本校比选测试、公示审核等工作机制,会同学校纪检、学工、教务、就业等部门对报名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在校学习表现以及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评价,明确评价标准,坚持阳光操作、接受各方监督。广东省外报名学生选拔工作,由其所属高校所在省项目办会同广东省项目办共同开展。志愿者选拔工作于5月25日前完成。
6.岗位对接。省项目办综合考虑高校报名情况、选拔结果和“双百行动”结对关系等进行高校名额分配。高校项目办对报名学生进行配岗,配岗结果反馈至省项目办。如遇入选志愿者退出,由所在高校项目办根据选拔结果进行递补调剂。到期高校未完成的招募指标将由省项目办收回并进行统筹调剂,各高校项目办(设在校团委)招募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评价。
7.体检与招募协议书签订。高校项目办按照省项目办的统一要求,安排入选志愿者到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心理测评。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各高校项目办应于6月10日前完成体检工作,对体检合格的入选志愿者和递补人员名单,在招生就业网站或校团委网站等校内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于6月15日前指导体检合格的入选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并协助省项目办向其发放《确认通知书》。
(三)培训及上岗(7月至8月)
1.派遣前培训。高校项目办应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入选志愿者开展前期培训工作,重点强化志愿者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派遣前,省项目办会同服务地市、县项目办对全体入选志愿者开展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天,其中省级青马工程专项培训不少于2天;服务地市、县项目办围绕市情县情、乡村振兴政策、“百千万工程”重点工作解读和志愿者管理服务等对本地区入选志愿者开展集中培训。
2.派遣和签订三方协议。7月31日前,入选志愿者凭《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以上须为原件)到服务地报到,由服务地市项目办统一安排上岗。8月10日前,入选志愿者与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签订三方服务协议,并在“i志愿”系统确认完善有关服务信息。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岗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和服务地,原则上不得跨地市调整。
3.志愿者补招。如遇到岗志愿者流失且无法递补调剂,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各级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标准、同等数额选拔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程序执行,补招志愿者经培训后方可派遣上岗。补招工作原则上只开展1次,并于8月31日前完成。
以上实施步骤和开展时间如受其他因素影响而需调整,以省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三、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是2026—2027年度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按照《关于印发〈2026—2027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6〕4号)的有关规定,志愿者依据实际服务年限享受就业、创业、升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1.服务期间享受一定的生活补贴、交通补贴、节日补贴、基层服务补助,办理志愿者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加社会保险,标准按照《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省级财政经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24〕9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社会保险缴纳由服务地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
2.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单位在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基础上,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助,提高志愿者保障水平。
3.服务期间可参加各级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的相关业务培训,符合条件的志愿公益项目可参与地方乡村振兴各类专项申报。
4.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服务证,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
5.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体现。
6.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7.参加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8.按规定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9.服务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
参加项目的志愿者不纳入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
目人员”的专项考录(招聘)岗位报考范围,鼓励各地、各高校和社会各方面对参加项目的志愿者在工作、生活、学习、就业和创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和支持。
(二)资金保障
1.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所需经费由省、市(含县)按85%:15%的比例分担。志愿者的补贴、社会保险、体检等标准按照《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省级财政经费管理办法》(粤财行〔2024〕99号)有关要求执行。
2.各地要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为每名志愿者缴纳社会保险、发放相关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适当的补助,办理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提高保障水平。
3.各地方财政要统筹自身财力,保障各级项目办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派遣、宣传等工作。
(三)考核激励
省项目办建立健全高校、地市项目办评价激励机制。各服务地市项目办要指导县项目办按规定认真做好在本地服务的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优秀等次志愿者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由省项目办统筹审定、报全国项目办统一通报表扬。县项目办应建立志愿者年度考核激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志愿者相应激励。
四、工作要求
各地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完善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工作领导运行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严格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高质量实施好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各级团委要承担好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项目办各项职责,主动与党委社会工作部门、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协调,抓实招募选拔、培训派遣、服务管理、考核激励等工作。各级党委社会工作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指导与宣传,完善志愿者关爱激励举措。各级教育部门要支持高校项目办开展好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行动招募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经费保障要求妥善安排相关经费,加强预算执行监控和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地方实际,统筹推动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和服务期满就业创业政策的细化和落实,支持志愿者就业培训工作。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协调整合有关政策、资源支持项目实施。要充分发挥志愿者团支部作用,推动志愿者相互学习、相互帮助。鼓励各地选拔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选拔优秀党员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委副书记。优化激励政策,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切实推动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扎根当地就业创业。要深入开展宣传,加强榜样选树和典型宣传,更好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
【团粤联发〔2026〕9号】关于印发《2026—2027年度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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