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6年是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35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办、国办46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党组34号文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树立榜样,推动新时代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通报表扬一批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教育系统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集体和个人。已推荐并获中国关工委35周年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列入本次表扬范围,已推荐但未获中国关工委35周年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应作为此次重点推荐对象。
二、推荐条件
(一)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集体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坚持“党建带关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46号文件以及教育部党组34号文件措施得力,以强烈的使命感责任感,指导和落实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健全、领导有力、制度完善、队伍稳定,“五好”关工委建设推动措施得力,“五老”主体地位突出、作用发挥明显。
3.围绕教育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协同创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效显著。品牌活动丰富,影响力大、受益面广,在助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呵护青少年身心健康、促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4.在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工作成效更显著、更重大,可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集体中的杰出代表进行推荐,并在推荐材料中做好标注。
(二)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个人
1.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勤于学习、勇于创新,积极主动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因地制宜、求真务实,坚持围绕服务中心任务和青少年需求开展工作,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成绩突出,有较高威望。
3.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品德高尚,社会形象好,遵纪守法,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5年(含)以上,计算日期截至2026年6月30日。
4.在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基础上,工作成效在全国范围内更显著、更重大,可作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个人中的杰出代表进行推荐,并在推荐材料中做好标注。
三、相关要求
(一)各省级教育系统关工委要坚持面向基层,倾斜工作一线,严格推荐条件,突出实际业绩,按照通报表扬推荐名额(附件1,含计划单列市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认真组织好本地推荐工作。其中,在职副厅级及以上个人不参加推荐,在职干部比例控制在20%以内;省级教育系统关工委不参加推荐,由教育部关工委研究确定。
(二)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被推荐集体和个人所在党组织和省级教育系统关工委要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明确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各省级教育系统关工委要按时报送材料,于2026年7月10日(周五)前,将《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集体通报表扬推荐表》(附件2)、《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突出贡献个人通报表扬推荐表》(附件3)、《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通报表扬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一并发送至教育部关工委秘书处邮箱ggwmsc@moe.edu.cn,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推荐通报表扬相关材料”。
联 系 人:种泽鹏 杨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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